可能有人认为,拿人家的东西不给钱是偷,那别人不要的东西我再捡来用行不行?也不行!下面给大家讲两个案例。
案例一
2012年12月份,秦老师在徐州丰县讲课,一位退休的女教师来到秦老师面前,说自己小腿突然疼痛,一会儿的功夫连走路都困难了,而就在一日前这位老师还在做义工,没见任何异样。
秦老师问道:“您家的几根短钢筋从哪里来的?” “什么?家里……没有钢筋啊!”这位老师有点想不起来。秦老师接着说:“那还是您年轻的时候,路过人家一处盖房子的工地,有几根截下来的短钢筋搁在那里,您见没人,就给拾走了。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哦……我想起来了!是从一个地方捡过钢筋,我当时见乱七八糟扔在那,还以为他不要了呢!就捡了回来,想着可以卖破烂。这几根钢筋直到现在还在家里墙根那扔着呢,我都没用。哎这就跑腿上了!”
这些钢筋是工地上用的,那些钢筋怎么说也是人家的,这和拿别人东西不给钱一样啊!想起往事的女教师一脸后悔,忙忍痛跪在圣贤像前磕头认错。“以后再也不贪人便宜了!”女教师如是说。真心忏悔错误,几个头磕完,再站起来时,腿已经不疼了。
案例二
2014年5月,秦老师在沧州开元寺讲课,遇到一位60多岁的大娘,腰疼腿疼,医院也是查不出问题了。秦老师就问她:
“您是不是喜欢在马路上捡矿泉水瓶呀?见到一些废纸啊,瓶瓶罐罐啊,您就把它捡起来,有没有这回事儿?”
这个大娘点头承认:“我退休了,闲的没事干,在马路上看见一些瓶子、罐子的呀,就捡起来,我把它攒起来,然后几分钱一个卖给废品回收的。”
“您现在这个腰腿疼就是这些瓶瓶罐罐,都在您的腰上腿上缠着呢!”
这个大娘特别不理解:“我也没偷,我也没抢,我就是在马路上捡这些没人要的东西,然后我把它卖钱,难道这也做错了吗?”
秦老师:“您有退休工资吗?”
大娘:“我有退休金。”
秦老师:“您退休金够您一个月吃饭吗?”
大娘:“够啊,现在退休金都用不了。”
秦老师就告诉她,“国家发给您退休金已经足够您吃饭了,那些瓶瓶罐罐啊,矿泉水瓶子呀,您就不应该捡了。为什么呢?因为有一些人,就是那些拾荒的人,他们生活特别苦,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他们就靠在马路上捡一些瓶瓶罐罐,卖点钱能有口饭吃,您就不要再跟他们抢饭吃了。您把这些瓶瓶罐罐的都捡走了,他们吃什么?做人要给别人留一条活路啊!您以后不再捡这些东西,再把您卖废品的那些钱捐出去,您的腰疼腿疼就好了!”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什么呢?就是要给别人留条生路,给别人留生路就是给自己留生路。做事要考虑别人的感受,那些贫苦的人,不要把他们仅有的这一点点的生活来源都掐死了啊。
在这里也建议大家,家里那些没用的东西,能送给别人用的,就让大家去用。对那些生活困难的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让他们也能有一口饭吃。我们现在的人,大多数生活条件都不错,真没有必要再计较这几分几厘。乐善好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人如果常常心怀乐善之心,不仅有益于人,也给自己积了福,同时还消了灾。如果过于计较,贪图苍头小利,却也是贪心的表现,会给自己招来疾病,痛苦不已。慎之、慎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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