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苏金山县有位胡先生,有一年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时,共捕获罪犯30余人。当时法律规定,凡是强盗伤人,不分首犯从犯一律处死。胡先生看到30多名犯人都是失业贫民,于心不忍,于是只判决两名主犯死刑,其余一律充军,活人一命。县令认为判得太轻,胡先生说:“他们并非惯犯,被害人也是意外跌落身亡,并非用刀枪故意杀死,理当轻判。如果省里驳回,我一人担责,处罚我一人就好。”
结果报到省里,连续三次都被驳回。可胡先生还是冒着丢官乃至送命的危险继续极力申辩。巡抚拍着桌子呵斥说:“你到底收了多少好处,为什么判得这么轻!”胡先生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公门之中好修行。”
巡抚顿时怒气全消,这才发现胡先生面目慈祥,善气迎人,一看就知是公门修行的好人,并非那种贪官败类,于是又和颜悦色地问:“你有几个儿子?现在做何行业?”胡先生说:“我有四个儿子,大儿子侥幸刚刚中举,其余三个儿子都是县学生。”巡抚听后肃然起敬地说:“这真是公门之中好修行啊。这个案子,我批准你的判决。”
第二年,胡先生的大儿子胡向山又高中进士,后官至太守。其他三子也个个出人头地,子孙兴盛,书香不绝。
(出自《坐花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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