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长第五(16)敬与误敬,失人与失己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集解:“周曰,齐大夫,晏姓,平谥,名婴。”
皇本作“久而人敬之。”皇疏云:“此善交之验也。凡人交易绝,而平仲交久而人愈敬之也。”刘氏正义引周礼天官大宰:“二曰敬故。”郑康成注:“敬故,不慢旧也。晏平仲久而敬之。”刘氏说:“当从郑本,无人字解,为平仲敬人。”
四书拾遗引黄鹤溪惠迪迩言:‘交际之间,其人实有可敬,而我不知敬,则失人。其人本无可敬,而我误敬之,则失己。失人失己,必贻后悔。故必由浅渐深,由疏渐亲,为时既久,灼见真知,然后用吾之敬,自可免失人失己之患,此其所以为善也。’此亦从郑说,其解善交得之。人须交友,朋友在五伦之中,故须如是慎重。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卓吾云。久而敬之四字。的是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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