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至矣。然而,久矣,鲜有能行之人了。
黄式三论语后案:“礼中庸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又:“郑君于君子中庸注云:庸、常也。何解亦同。”
何晏集解:“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世乱,先王之道废。民鲜能行此道久矣。非适今也。”
中庸的庸字,依郑康成注,有二义。一作用字讲,一作常字讲。刘氏正义以为“用、常”二义可相辅而成。如礼记丧服四制篇:“此丧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可证庸字有此二释。刘氏说:“不得过不及,谓之中。所常行,谓之庸。常行者即常用是也。故赞舜之大智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用中,即中庸之义是也。”
中庸的中字,无过,无不及。例如办一事,办到九分,是为不及,办到十一分,是为过分,皆是不中。必须办到十分,恰到好处,始称为中,亦称为中道。
中道,是古圣相传之道,尧曰篇记载,尧命舜:“允执其中。”“舜亦以命禹。”古圣所传的中道,就是一个中字,子思作中庸,以中和二字辨其要义,更可以使人体会,学习中道,由和而达于中。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是天下之大本,也就是一切学术的根本,学者自当发愤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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