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公伯寮,姓公伯,名寮,字子周,鲁国人,与子路同做季氏的家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以及马融注,都说他是孔子的弟子,史记寮作僚,孔子家语弟子解里没有公伯寮,若干古注或认为他不是孔子的弟子,或认为他因愬子路,被后人剔除其弟子之名。
子服景伯,孔安国注:‘鲁大夫子服何忌’,邢疏引左传哀公十二年杜注,认为景伯只名何,不名何忌。刘氏正义说,景伯是孟孙之族。
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愬与诉同,马注:‘愬,谮也。’愬子路,就是在季孙氏面前进谗言,毁子路。子服景伯以此事告诉孔子,并说:‘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郑康成注:“吾势能辨子路之无罪于季孙,使之诛伯寮而肆也。有罪既刑,陈其尸,曰肆也。”诸,是“之于”二字。之字即指称公伯寮。夫子,即指季孙而言,依据注疏,大意是说,季孙固已听信谗言,而有疑惑子路之心。但对于公伯寮,景伯自认为尚能有力为子路辩护,并使季孙诛寮,然后陈列其尸体于市朝以示众。“市朝”二字解释于后。
孔子不赞成景伯的主张。他说,道之将行,是天命,道之将废,也是天命。公伯寮其能如天命何。
刘宝楠氏正义:案子路以忠言见知于人,不知寮何所得愬,而季孙且信之。朱子或问以为在堕三都出藏甲之时,说颇近理。当时必谓子路此举是强公室,弱私家,将不利于季氏,故季孙有惑志。夫子言道将行将废者,子路堕都,是夫子使之,今子路被愬,是道之将废,而己不能安于鲁矣。
“市朝”。市,是市场。朝,是朝廷。古时,大夫以上的死罪者,陈其尸体于朝,士则陈尸于市。公伯寮是士,不当陈于朝。此处市朝二字连说,先儒谓是当时成语。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子服眼中有伯寮。孔子了知伯寮不在子路命外。伯寮自谓愬得子路。孔子了知子路之命差遣伯寮。可见圣贤眼界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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