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逸民七人,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shoukangbaojian2022-05-07373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逸民七人,包咸说:‘此七人皆逸民之贤者。’七人中的虞仲,诸儒或说是仲雍,就是吴太伯之弟。或说是仲雍的曾孙。就是周武王所封的虞仲。或说是春秋时人。均难考证。下文孔子评论,只有伯夷等六人,而无朱张。刘氏正义说:‘窃以朱张行事,当夫子时已失传,故下文论列诸贤,不及朱张,而但存其姓名于逸民之列,盖其慎也。’

‘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孔子评论伯夷、叔齐二人,说他们不肯屈降意志,不使其清白之身蒙受玷辱。郑注:‘言其直己之心,不入庸君之朝。’皇疏:‘夷齐隐居饿死,是不降志也。不仕乱朝,是不辱身也。是心迹俱超逸也。’

‘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孔子又论柳下惠、少连二人说,他们是降志辱身了,然而说话有分寸,合乎伦理,行为审慎,合乎思虑,如此而已。皇疏:‘此二人心逸而迹不逸也。并仕鲁朝,而柳下惠三黜,则是降志辱身也。虽降志辱身,而言行必中于伦虑,故云其斯而已矣。’

‘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孔子又论虞仲、夷逸二人说,他们‘隐居放言。’不出来作官,说话亦不拘束。因而‘身中清,废中权。’守身合乎清洁,发言合乎权宜。此解‘放言’作放纵言语讲,‘废中权’依经典释文引郑康成本作‘发中权。’竹氏会笺以为,发就是发言,与放言之义相应。但包氏注,放作置字讲,放言就是放置言语,不说世务。废中权的废字,马融作废弃讲,即在乱世,自我废弃,以免祸患。因此合乎权。皇疏先依马注废弃义解释,后又引江熙曰:‘超然出于埃尘之表,身中清也,晦明以远害,发动中权也。’兼取马郑二说。

‘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孔子说自己异于以上几位逸民。无可,不一定可。无不可,不一定不可。这意思就是以道义为准,或出或处,毫无执着。马融注:‘亦不必进,亦不必退,唯义所在。’这是圣人行权之道,非贤人所能行。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异于是。谓异于不降不辱。异于降志辱身。异于隐居放言也。非谓异于逸民也。以无可无不可。而附于逸民之科。又是木铎一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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