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路过一个官宦人家,被侍儿叫住跟他说:“男主人去四川做官,女主人约你某日去崇夏寺(尼师院)相会。”张某如期而至,后来两人常常在寺里相会。
不久,官员回家了,完全掌握了他们的奸情,平静地对妻子说:“我路过剑阁县的时候,许愿供养出家师父,你明天去尼师院替我还愿吧。”女主人答应下来,张某知道了,也前往相会。官员带着几名壮汉去捉奸,女主人和张某同时被杀。然后官员去衙门自首。太宗赦免了该名官员,不问罪,朝廷内外都拍手称快。
评:在此地相会,在此地被杀,二人也算就地以死相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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