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排水沟的涵洞内,有人闻到阵阵恶臭,似乎有人死在里头腐烂了。
起初,有人以为或许是死猫死狗,但死猫的可能性比较不大,因为本省习俗,都把“死猫吊树头”,而遇到死狗,才“放水流”。
涵洞的洞口,流出小小白白一条条的东西,密密麻麻,好多好多。看热闹的群众说:那是蛆!有人很有胆子,就探头进去瞄了一下,赶紧又捂住鼻子缩头回来。就一直呕吐不止。
这人说:一堆白骨,是个人。白骨一根一根都掉开了,被水冲得零乱不堪。
派出所的警察先生忙着把现场圈了起来,以免好奇的民众越聚越多破坏了现场。
法医终于到了。他戴上口罩与手套,还有头套。这涵洞很杂,尘封已久。
法医是我们所佩服的福尔摩斯,阅历多,经验丰富。他是我们的希望。
但面对这散落一地的白骨,他也楞在那儿,直摇头。
法医说:“应该是个男的,中年人。其它则莫宰羊(不知道)。”法医决定先送到殡仪馆处理,再作定夺。
这件事到这儿就陷入胶着了。一切努力也停摆了。
这人会是被人谋杀的吗?还是自己不小心落水的?都烂到这般地步了,不会冤沉海底吗?
※ ※ ※ ※ ※ ※
大约八个月后(因年代太过久远,不敢确定),有个人非常困乏疲累地自己跑进派出所,请警察先生救救他,并让他自首。这些日子,他已经快崩溃了。
警察先生问了一些笔录,当天就把他移送到我们这儿侦查庭复讯。这人说:“我十多个月前杀了一个好朋友。之前,我们合买奖券,中了大奖,按理应该每人一半。可是我那时正缺钱,希望对方先把他应得的那一半借我周转,等我喘过气以后再还他。但他就是不肯帮这个忙。其实,他是大老板,一点也不缺这区区一笔奖金。
他太无情了。于是,我借题庆功宴,请他喝酒,把他灌得酩酊大醉,然后运到排水沟,把他丢弃在靠涵洞处,再用一些石头把出口堵住,一来让水位升高,以淹死他,二来让死者的尸体流不出去。”
我问:“这般天衣无缝,可说神不知鬼不觉。为什么你还要来这儿自首呢?”
他答:“我再不自首,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我很惊讶地又问:“为什么?有这么严重吗?”
他又答:“岂只严重,简直不堪设想!”
我再问:“出了什么状况吗?”
他再答:“就且听我做个报告吧!
我把对方弄死以后的第一个半年。不论我走到哪里,所有的人都看到有个人与我形影不离,几乎全是两人行。譬如我坐火车,明明只有我一个人,剪票员问我要两张票;火车上的查票员也问我要旁边那个人的票。我坐在位置上,只有我一个人,可是旁边却永远没有人再坐上来。他们都看得清清楚楚,我旁边坐着一个不说半句话的人。
我到餐厅吃饭,我只一个人,但店老板却说是两个人。我坐计程车,明明只有我一个人,司机也说是两个人。我回家,妻子儿女都说我身边有个人一起进门。我上床睡觉,旁边也睡了一个人,这叫妻子儿女如何受得了呢?即使洗澡,浴室里也总站着一位我看不到的怪人,几乎把我们一家弄乱了。
我们家人都很害怕。除了我看不到外,人人都看得到。这人到底是谁?很痛苦地熬了半年,这人突然不再出现了。但我两眼开始屡屡产生幻觉,无法分辨真假。我搭火车,站在月台上,明明看到火车来了,我一上车,却整个人掉落在月台下的铁轨上。铁路警察扶我起来,我却不知道刚才明明来了一列火车,怎么会突然不见了。我曾一连好几次因为两眼幻觉而踩空,以致摔落在月台下的铁轨上。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判断是幻觉还是实景。
我开车,明明前面是条大马路,我往前开,却掉进一条大河里。有时,我明明走进一家商店,却掉落路旁的水沟。我已经不知道我两眼所看到的情景是真还是假。更不知我往前走,所碰到的将是什么危险!我每餐吃饭都看到一条条的蛆在碗里钻动,我哪吃得下呢?可是不吃,我又怎么能活呢?说真的,我已没有办法活下去了,所以,心甘情愿来接受国法制裁。”
我听了,觉得很不可思议。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后来,我们带他去现场模拟当年作案的实况。
我一直不了解这个谋财害命的刑案究竟是谁破的。是死者自己吗?他不是早被害死了吗?而且不是烂得连骨头都崩散了吗?
人死就真死了吗?
附注一:被告说:被害人在梦中告诉他,要他把尸体上的烂蛆一条条全吃光。
附注二:被害人紧跟被告时,人人都看到,独独被告看不到。但被告吃饭时,整碗的蛆却只有被告看到,任何人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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