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无法律可依的案子

shoukangbaojian2022-02-21428

  河间府吏刘启新,粗知文字。一天,他向人请教说:“枭鸟、破镜是什么生物?”有人回答:“枭鸟吃自己的母亲破镜“吃自己的父亲,都是不孝之物。”

  刘启新一拍掌说:“这就对了。我患寒疾的时候,昏迷中魂魄到了冥司,见两位官并排坐在几案后面。一个吏拿着案卷说:‘某处的狐被自己的孙子咬死,禽兽无知,难于用人的道理去要求。现在讨论只让它抵罪,不按不孝罪论处,是否可以呢?’

  “左面官说:‘狐与其他兽物有区别。已经修炼成人的,应该用人律判决;还没修炼成人的,自然应该仍旧按兽律判决。’

  “右面官说:‘不对。禽兽其他事与人不同,至于亲属天性,与人完全是一个道理。先王曾诛杀枭鸟、破镜,并不因为他们是禽兽而赦免。因此,对杀祖的狐应该仍以不孝罪罪论处,押送地狱。

  左面官首肯说:‘公说得对。’忽然冥吏抱着案卷下来,打了我一掌,我就吓醒了。他们说的话都记得十分清楚,只是不理解枭鸟、破镜一语。我私下怀疑是不孝的鸟兽,果然不错。”

  因这个案子很新奇,所以冥司也需要商酌一番。由此可知,案情万变,难执一端。据我所见,出于律例之外的狱案就不少。

  曾有一人离家外出,讹传死在了外地。他的父母信以为真,就把他的媳妇卖给人做了妾。他回家后,由于是父母经手卖的妻,不能起诉。于是偷偷潜入买主家中,想找机会见妻一面。这一见不要紧,竟带着妻子逃跑了。

  过了一年,夫妻被抓获。于是一个难题也就摆在了法官面前:说他们不是通奸,妇人已经另嫁;说他们是通奸,可他们本来就是夫妻。这样,官府也就无律可依了。

  还有,劫盗中别有一类人,被称为“赶蛋”。他们不去劫盗其他人,专门劫盗那些干劫盗的人,是劫盗的劫盗。他们等劫盗们外出劫盗时,或者是袭击他们的巢穴,或者是堵在途中夺取他们所劫的财物。

  一天,劫盗和赶蛋互相格斗起来,一同被捕送到官府。官府对于劫盗态度很明确,对于赶蛋却犯了难:说他们不是盗,他们实际上抢了财物;说他们是盗,可他们所抢的是盗贼的赃物。如何判决,官府也无律可依。

  还有一个案子:有人因通奸怀了孕,判决处罚后,官府又依照法律将腹中的婴儿判给了奸夫,等出生后归还。婴儿出生后,本夫因为愤恨,将婴儿杀死了。

  奸夫控告本夫故意杀了自己的儿子。官府虽然有律可引,但总觉得奸夫的所诉有理无情,本夫的所为有情无理,无从进行公平决断。不知阴曹地府的官遇到这类案件,又将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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