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奴宋遇共结过三次婚:和第一个妻子从结婚那天起就没有同床,后来终于离婚了。第二个妻子生孩子必定是双胞胎,他厌恶孩子多和乳哺不足造成的麻烦,就寻找使其妻不再产育的药。误信了一位姓王的老妇人的话,将石头舂成粉末让他妻子服下,结果使石粉结聚肠胃而死。
宋遇后来在病危时,嘴里叨叨咕咕地,像是在和什么人争辩。渐渐苏醒后,悄悄地对他的第三个妻子说:“我休掉第一个妻子的时候,我的父母已经接受了将她嫁给别人的聘礼,定好了迎娶的日期。第一个妻子还不知道这事,我在迎娶的头一天骗她与我狎乐,她还以为我回心转意了,很高兴地顺从了我。到了五更,我们还在一起睡觉,而迎娶新娘的乐队已经到了,她怀着愤恨被人娶走。但媒人早告诉后夫,说她没和我同过床,我的母亲、哥哥也这样说。等她嫁给后夫,已不是处女了,遭到怀疑和虐待,最后心情苦闷而死。
第二个妻子本来不肯吃药,是我痛打她逼她咽下的,死后又怕她化作厉鬼纠缠我,就请巫人行斩殃之法咒她。现在恍恍惚惚地见她们两个都来了,我的病一定好不了了。”后来果然死了。
还有一个家奴王成,性格乖僻。他有时正在和他的妻子嬉笑,忽然喝骂着让她趴在地上挨鞭子,打完了,仍然嬉笑。有时正鞭打她时,忽然又拉她起来,与她调笑;过一会儿说:“该补打鞭子了。”仍然喝骂着用鞭子打她。大约一天之中,他嬉怒反复好几次。他的妻子怕他像怕老虎,他高兴时她只能强颜欢笑,他发怒时她只能逆来顺受。
有一天,她向太夫人哭诉她的遭遇。太夫人叫王成来问其原因。王成跪下回答说:“我自己也不知道,也不由自主。只是忽然觉得她可爱,忽然觉得她可恨。”先太夫人说:“这违背人理,恐怕是佛教所说的前世冤孽吧。”害怕其妻轻生自杀,给家里惹来麻烦,就将两人都打发走了。后来听说王成病死时,他的妻子高兴得穿起红色衣服。
按说,丈夫为妻之纲,是天经地义的。不过丈夫的尊严究竟比不上君主,丈夫的亲情究竟比不上父亲,所以“妻”这个字又音训为“齐”,其中含有平地立的意义。则与妻子相处,要符合情理上的平等。宋遇对第二个妻子,只是误杀,罪过也只是太粗暴。他的第一个妻子,既然已经被休,又接受了别人的礼聘,则情义已绝,不应当还以夫妻而论,他的行为简直就是诱奸别人的未婚妻。她因此致死,要他偿命也是应该的。
王成残酷凶暴,但并未将她妻子致于死地,妻子一日住在丈夫的屋子里,一日就以丈夫为她的天。丈夫死了不守制服丧,反而穿表示吉利的红色,是违背纲常伦理。她受虐待也不值得怜悯。
吴惠叔说:“太湖有一渔家出嫁女儿,迎来的船行到湖心,忽然风浪大作,掌舵的人不知怎么办好,船倾侧得厉害,眼看要沉了。正当众人抱头痛哭时,突然新娘从船仓中掀帘而出,
一手把舵,一手牵着系帆的绳索,使倾斜的船在逆风中扬帆飞行,直抵女婿家,还没耽误举行婚礼的时间。洞庭一带的人将此事传为奇谈。也有人认为这是讥讽新娘子超越了礼仪。”惠叔说:“她本来就是渔家女,天天在船头持篙弄橹,不能要求她一定要象宋伯姬一样。”
又听说我们郡有位姓焦的女子,也记不得她是哪县的人了,她已受聘待嫁。有人谋划,让她成为自己的媵妾,于是就散布有关她不贞的流言蜚语,致使女婿家想要离婚。她的父亲去官府控告造谣的人,但谋划者布置得很周密,不但可以拿出许多所谓证据,而且还有人出来承认就是焦氏女子的情人。
焦女见事情急迫,竟然请邻家老太太引路,带她去女婿家,拜见婆婆说:“处女和妇人不一样,是不贞洁有明确的证据。而与其在官府那里献丑,仍然被他们诬陷,不如在母亲这里献丑。”当下闭上门,脱下衣服,请婆婆检验。官司因此立刻就解决了。这比驾船的新娘更越礼了,但在危急存亡的时候,有不得不这样干的道理。讲学家动辄就要求人们以死明志,非通达之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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