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末年,张歌桥有个叫刘横的人,住在河边一侧。
一年,连降暴雨,河水猛涨,载着重物的小船往往会被激流吞没。
这天,人们偶然在水流中看到一个妇女,呼喊求救。众人没有敢上前的,惟独刘横激愤地说:“你们还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哪有这样见死不救的!”
于是他独自划着小船,追赶了三、四里,几次差点儿翻了船,终于把那位妇女救了回来。过了一天,那妇女生下了一个男孩。一个多月后,刘横忽然得了病,他嘱咐妻子办理后事。当时,他尚能行走站立,众人认为他的言行十分奇怪。
刘横却叹息道:“我好不了了。就在我救起落水女子的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恍惚之中,来到某官府门外,一个吏卒把我带进去,有位官员手持账簿指点着对我说:‘你平生做恶多端,该于今年某日死,死后堕为猪身,以后五代都要受到宰杀刑法的惩处。幸亏那一天你救了两条命,积了阴德,按阴间法律可延寿两年。现在,用这两年寿数抵销你平日的罪恶,所以,你还应按原订日期死去。因为期限已经临近,我怕世人不明真相,弄不清你做了善事,为什么反而短命。所以召你来讲明此事,让你明白其中的缘故。这辈子因果已经完结,望你来世努力向善。’我醒来后,因为讨厌这梦,所以没告诉别人。现在到了死期,果然发病,我还能希望活吗?”
不久,刘横果真死去。
由此可见,神鬼理法井然,分毫不差。一个人命运的好坏,总以他几代的情况综合看待,然后给以判定。不要因为一个人的表现与所受的报应偶然不相符。就认为天道无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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