蘅洲说:他的家乡有个甲某,生性朴实憨厚,一辈子没做过出格的事儿。
一天午睡,他梦见几个差役手持牒文将他抓去。来到一处公堂,阎王坐在大堂上。他上前见过,阎王对他进行审讯,让他交待因谋财而杀害乙某的经过。乙某也到了,咬定自己被甲某所杀。
其实,事情的真象是这样的:一天,乙某外出讨债回归,天没亮,他便乘早上凉爽踏上了归程。
半路上,遇到几个人。那些人见他腰间鼓鼓囊囊,知道他带着金钱,就围了上来,将他打死,把钱抢走,尸体被丢弃在岸边。正巧甲某划着小船经过这里,见到尸体,大惊失色,一看认出是乙某,还有一口气儿。
因为是邻居,甲某不能不管,就把乙某抱到船上,打算送他回家。乙某咽气之前,忽然苏醒过来,睁开眼睛看见甲某,以为他与强盗是一伙的,那些人先拿着钱走了,他却划船到江中投尸灭迹。
所以,乙某之魂来到阴间,专告甲某。阎王查看了生死簿,对乙某说:“抢劫你的,是某某等人,不是甲某。”乙某不服,以亲眼所见为理由极力争辩。一位冥吏也坚持说生死簿不会出错儿,与乙某争执。
阎王说:“生死簿不会有误,这是常理。但千百万年没出错儿,哪能保证不偶然出一次错呢?我的判断不如对质更真实,冥吏的话不如囚徒的证词更可信。”
基于这种原因,阎王命人拘捕了甲某。甲某当场叙述了载送乙某尸体的目的。阎王命人搬来业镜,照出了乙某被害的全部经过。乙某这才醒悟过来。甲某初时责怪阎王误抓了自己,现在明白了阎王的用意,也心平气和了。
阎王命将乙某另案发落,将甲某送回阳间。
要说案件的公断,到了地府也算到头了,案情的详确在冥司也可以说位于极限了。但是,阎王并未过于自信,而是不厌其烦地调查核实,使案子水落石出,令涉及案情者心服口服。阎王到底是阎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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