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代谷(文献通考)
【原文】宋程珦(xiàng),知徐州,久雨谷坏。珦度水涸时,耕种无及,乃募富家,得豆数千石,贷民使布水田中。水未尽涸,而甲已坼矣〖甲坼(chè),草木种子外皮开裂而萌芽〗。是年谷虽未登,而民不至饥者,皆豆之惠也。 [按]尝阅四友斋丛说,载一备荒之策。谓当取各府州县赃罚银两,尽数籴谷。其犯军流以下者,许其以谷赎罪。若一处遇水旱之灾,听其于无灾处,通融借贷,候来年丰熟补还。则百姓可免流亡,朝廷可无顾虑。此种善政,正当急急举行,唯愿好善者告之当事耳。
【译白】宋朝的程珦,在徐州做官。因为长时下雨,谷子坏在了地里。程珦思量,等到田里的水干了再耕种就来不及了。于是就向富家募集了数千石豆子,借给民众播撒在水田里。雨后水还没有干的时候,豆子已经发芽了。当年谷子虽然没有收成,而民众没有忍饥挨饿,都是提前种豆的惠利。 [按]曾经看《四友斋丛说》,上边有一条防备灾荒的计策。是把各府、州、县平时的脏银、罚款,全用来买粮食;发配充军的犯人,可以准许他们用粮食赎罪。如果一个地方受了水灾旱灾,让受灾民众在没有受灾的地方借贷,等来年丰收时补还。能做到这样,百姓就不会因受灾而流亡,朝廷也不会有忧虑。这种好政策,应当赶快施行,希望那些乐于为善的人,告诉当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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