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牛示罚(冥报拾遗)
【原文】唐雍州万年县元某,妻谢氏,有女嫁回龙村人来阿照。谢氏亡于永徽之末,龙朔元年八月,托梦于女曰,我生时作小斗酤酒,取值太多,今坐此罪,于北山下人家作牛。近又卖于法界寺旁夏侯师家耕田,非常辛苦,幸赎我出。女寤,泣告其夫。次年正月,适有法界寺尼至,访知其详。乃备价,至其家赎之。牛见女遂泣,女尽心豢养。京师王侯妃媵(yìng)闻其事,召去见之,赐以钱帛。 [按]小斗与人,市井常态,而受罚遂至于此。然则今之采取奸利,及强买人物者,盖亦危矣。
【译白】唐朝雍州万年县元某,妻子姓谢,他们有个女儿嫁给了回龙村人来阿照。谢氏死于永徽末年,龙朔元年八月,托梦给自己的女儿说:“我生前做小斗卖酒欺骗客人,赚了很多不义之财,因为这个罪过,今生托生在北山下一户人家做牛。最近又被卖给了法界寺旁夏侯师家耕种,非常辛苦,希望你能赎我出来。”女儿醒后哭着告诉自己的丈夫。第二年正月,正好有法界寺尼师来回龙村,谢氏女儿访问尼师知道了详细情况。就准备好钱到夏侯师家赎牛。牛一见女儿就落泪了,女儿就把牛赎回去尽心豢养。京城王侯的女眷听说了这件事,召见她并赏赐给他财物。 [按]短斤少两,是生意上的常事,而受到的恶报如此惨重。然而如今做生意的人奸诈狡猾、牟取暴利,以及强买强卖的,真是很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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