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得人身(法苑珠林)
【原文】唐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日诵法华经及金刚经。贞观末,有鸽巢于其室,俄出二雏。僧日以饭饲之,后俱堕地死,因收葬之。经旬后,僧梦二小儿谓曰,吾等先有小罪,遂受鸽身。近闻法师诵经,当脱此禽身,托生于某村某姓,过十月后,当诞生也。僧如期往,其家果生二子。呼为鸽儿,两儿并应。一应之后,岁余始言。 [按]初生天者,犹忆宿世之事,迨见天女,遂迷失本心,不复记忆。鸽儿之应,犹是初生未忘耳。
【译白】唐朝并州石壁寺有一位老僧,每天都念诵《法华经》和《金刚经》。贞观末年,鸽子在他的房子里安巢,不久生出两只小鸽子。老僧每天用饭食喂养它们,后来都掉到地上摔死了,老僧就把它们收起来埋了。过了十来天,老僧梦见两个小儿对他说:“我们原来因为犯了小罪,投胎为鸽身,近来因为听法师诵经,脱离了鸽身,投生某村某姓,再过十个月,就会出生。”老僧按他们讲的日期去看望他们,那个人家果然生下两个儿子,喊他们鸽儿,他们一齐答应,但答应以后,再过了一年多才会说话。 [按]刚生天的人,还能记忆前世的事情,等看见天女以后,就迷失了本心,就失去记忆了。鸽儿的应答,就是刚生时还没有忘记他们的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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