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桥获谴(金陵共传)
【原文】江宁贡院前,为秦淮湖,素无桥梁,行人以舟为渡。康熙甲辰,有巨商涉此渡,适乏渡钱,舟子逼勒之,商怒曰,吾于此建桥甚易,岂靳一钱乎〖靳(jìn),吝惜〗。舟子争论不已,哄然市人咸集。商即以二千金买木石。其工匠,则一僧募焉。僧乃露栖其处,以董其役,不胜劳瘁,逾年而后告成。丙午秋闱〖乡试〗,江宁府脱科,咸归咎于桥。诸生呈于当事,因拆毁之。僧恚甚,投湖而死。未几,倡首拆桥之士,亲见僧来诘责,数之以罪,立时呕血而死。 [按]脱科亦偶然事,未必果系乎桥。即或因桥而有碍,亦当更想榜上所登者,为何如人。设或读书学道,动师古人,每事必欲济人利物,脱科固是可恨。不然,一登仕籍,即欲奉妻孥,美田宅,结交官吏,武断乡曲,使善良之士畏若虎狼。则桥之当拆与否,尚可徐商,正不必如是之汲汲〖急切〗也。
【译白】江宁贡院的前面,是秦淮湖,一直没有桥梁,过往行人都要坐船。康熙甲辰年,有一个大商人到这里坐船,适逢手里缺钱,船主逼迫他拿钱,商人发怒说,我到这里建一座桥梁都很容易,还吝啬你这几个钱吗?船主争论不休,引来大批旁观者,商人当即嘱咐用二千金买木石。建桥工匠,一位僧人出来募集。建桥期间,僧人露宿工地,主管各项工作,不怕劳累,一年后桥才建成。丙午年秋试,江宁府没有一个人考上,大家把怒气都发泄到了新桥上,考生就呈报于当事者,把桥拆毁。僧人气愤得投湖自尽。没有多久,倡议拆桥的为首者,亲见僧人来责问他,数出他的罪过,这个人立即吐血死了。 [按]考试失败是偶然的事,怎么能够责怪桥呢。即便是因为桥而有阻碍,也应当去想想榜上有名的人,是些什么人。如果读书学道,一举一动都以古人为师,每做一件事都想到济人利物,考试失败固然可恨。如果不是为济人利物,一旦考上,想的只是养妻养子,买田买房,结交官吏,横行乡里,使善良的人畏如虎狼,那么桥应该拆否尚且需要慢慢商量,正不必像现在这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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