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经脱苦(出法苑珠林)
【原文】唐龙朔元年,洛州伍五娘,死月余,托梦其姊及弟曰,吾幼时患疮,杀一螃蟹涂之,疮虽得愈,而我已堕刀林之狱。现有七刀在身,痛不可忍,愿作佛事救吾。姊乃以其遗衣送净土寺宝献师,为写金刚经七卷。写毕,复梦其致谢曰,今七刀并出,蒙福托生矣。 [按]有补于病且犹不可,况徒造杀业哉。
【译白】唐朝龙朔元年,洛州人伍五娘,死了一个多月后,托梦给她的姐姐和弟弟说,我小时候生疮,杀了一只螃蟹来涂敷,疮当时虽治好了,但我死后已堕落到刀林地狱。现在身上插着七把刀,疼痛难忍,希望你们做佛事救我。姐姐就把她生前的衣服供养给净土寺宝献法师,请法师为她书写《金刚经》七卷,书写完毕,又梦见她前来致谢说,现在七把刀都已拔除,得蒙抄经之福脱苦投生了。 [按]有益于治病尚且还不能杀生,何况平白无故的滥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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