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生冥累(出竹窗随笔)
【原文】钱塘金某,斋戒虔笃,没后附一童子云,吾因善业未深,未得往生净土,今在阴界,然亦甚乐,去住自由。一日诃妻子云,何故为吾坟墓事,杀鸡为黍。今有吏随我,不似前日之自由矣。子妇怀妊,因问之,曰,当生男,无恙。过此复当生男,则母子双逝。众异而志之,其后一一皆验。 [按]祭不能用蔬,第一不可杀生。而世有科名得志,杀猪羊以祭祖,彼且扬扬自得,以为荣亲,旁观者亦肩摩睨视,啧啧称羡。问祖先此时,果能享一脔一箸乎。徒杀物命,致父母沉沦,死者有知,当必拊膺痛恨于九原矣。反不如单寒之子,蔬果告虔之为愈也。
【译白】钱塘人金某,吃素戒杀,非常虔诚,死后灵魂附在一个小孩身上说,我因作的善业不深,没有往生净土,现虽在阴间,但也很快乐,去留都很自由。有一天,呵斥他的妻子说,为什么为我坟墓的事杀鸡呢,今天已有小鬼卒监视我,不象从前那样自由了。他儿媳妇怀孕后,家人问他,他说,这胎当生男孩,会母子平安。这胎过后还会再生男孩,但母子都会死。大家感到奇怪,就把他的预言记录下来,后来果然都一一应验了。 [按]祭祀如不能用素菜的话,但起码要做到不杀生。世上有些科考得志的人,杀猪杀羊祭祀祖先,他们洋洋得意,自认为这就是光宗耀祖。旁观者也纷纷注目,啧啧称赞,心生羡慕。试问,祖先此时果真能享用哪怕一筷子,一小勺肉吗?杀生害命,只会导致父母沉沦恶道。死者九泉之下如有知的话,必定捶胸顿足痛恨不已。倒不如贫寒人家的子弟用蔬菜瓜果来虔诚祭祀,这更能表达对祖先的报恩和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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