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斋立摄
【原文】麻城王某,长斋三载,忽染恶疮,心生退悔。友人慰曰,公持斋人,佛天当默佑。王曰,持斋三载,招此恶报,有何益乎。友曰,汝不欲此斋,可卖与吾否。王问如何卖,友曰,一分一日,三年当银十两八钱。王喜,遂书券得价,明日将破斋。夜梦二鬼骂曰,十个月前,汝禄已尽,以持斋故,延至今日,今命算反透矣。立欲摄去。王请缓一夕,当退银,誓复长斋。明日,呼其友索券。友曰,昨持归,即于佛前焚化矣。王悔恨,立死。
【译白】麻城人王某,吃了三年长斋,忽然染上严重的疮病,他的朋友安慰他说,您是吃斋人,佛和上天会保佑您的。王说,吃斋三年,还得到这样的恶报,吃斋能有什么利益呢?朋友说,如果你后悔吃斋的话,把你吃斋的功德卖给我好吗?王问怎么个卖法,朋友说,一天按一分银子折算,三年持斋就值十两八钱银子。王听了很高兴,于是写好卖斋券,换得银子,打算在第二天开斋。当天晚上他就梦见两个恶鬼骂道,十个月以前,你的命就尽了,因为你持斋,才延长到今天,现在你把斋卖了,你已经活得超过了你本来的寿命。说完,马上要把他带走。王请求再给他一个晚上的时间,去退回银子,并且发誓以后吃长斋。第二天,王某找他的朋友想要回卖斋券,朋友说,我昨天拿回家后,就在佛前焚化了。王后悔莫及,当场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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