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明包实夫,事亲尽孝,明经力学,馆于太常里。岁暮归省,途遇一虎,衔其衣,入林中,释而蹲。实夫拜请曰,将啗我耶,命也,奚憾。吾有父母年七十余,能容我毕养,吾苟存,终还汝啗。虎即舍去,后人名其地为拜虎冈。
孝既无灾不可辟,更无物不可格。不论禽兽鳞虫,草木花果,一切有情无情,均可由一片肫诚,有求必应,无感不通。物类至于虎,凶暴已甚,而历代孝子免于虎者,指不胜屈,於戏,奇矣。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个姓包名叫实夫的,服事他的父亲母亲,非常尽孝。并且明畅经书的道理,尽力在学问里头,后来在太常里的地方教书。到了年底下,包实夫回家去省视他的父亲母亲,半路上忽然碰着了一只老虎,衔住了他的衣服,竟把包实夫拖到树林里,老虎才把他放下了蹲着。
包实夫就拜着老虎问道,你将要吃我么,那是我的命运注定的,我有什么恨呢?但是我还有父亲母亲,两个人的年纪,都是已经七十多岁了。倘若你可以应许我终养了我的父母,那时候假使我还存在世上,那末我一定自己来送给你吃,你看可以不可以呢?
那老虎听了包实夫这一番说话,就舍了包实夫竟自去了。后人就把那个地方,起了名字叫做拜虎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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