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10多年前,超市刚刚在这个城市出现,看着以往总是被三尺柜台隔离的那些商品,突然间全部零距离开放在面前,任你挑任你选,一时有些眼花缭乱。
那一天独自在超市闲逛,怱然被眼前一条新式领带所吸引——灰蓝色暗花,绸缎面料,庄重典雅,正是我喜欢的那种。但当翻开标签一看,却不由得把手缩了回来——物美价也高,依我的这点经济实力显然有些奢侈。可又实在喜欢,便禁不住摘下来试一试。套进脖子,找个镜子看看,果然精神倍增。左右看看,发现此时我所在的位置周围竟然空无一人。突然一个恶念跳出来——拿走。这一念贪心起,吓得自己险些把心蹦出来,可终于没有经受住心中恶魔的怂恿……当时很庆幸自己运气好,竟然没被发现,事后却越想越后怕。若不是老天看我平时还有点人模样,念我只是一时糊涂,给了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不然一旦败露,传扬出去,那可是后果不堪设想呀!
此后,每当站在镜子前系上这条偷窃来的领带时,常有一种套的不是领带而是绳索的错觉,内心总会产生一种不安,挥之不去。戴了几次后再也不敢戴了,到后来所有的领带都不再愿意佩戴,干脆全部送人,从此便装一身。
领带虽然不戴了,但心却没有因此完全获得安宁。每每触及此景时倍感羞愧难当,连自己都蔑视自己的人格。后来,随着近年来深入学习《弟子规》,才渐渐明白,当年那次一念贪心所犯下的实是偷盗之罪,虽然不比盗贼入室那么显露,其罪恶却不在其下,甚至更有过之。因为偷的是商场的东西,是供给大众所需的,其恶劣性质当该罪加一等。
至今这件事已过去十多年了,却碍于情面,一直不敢向人吐露半字,连老婆都不知道,只能一直藏在心底,就象压着一块石头,越压越重,难以释怀。那一天,彻夜未眠,放下圣贤训言,细思量“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便下决心要把心里这块“大石头”搬掉——将这件丑事曝光于阳光之下,唯有这样做才会使自己断掉贪婪偷盗之心,从此永不再造。因此写下这篇忏悔文,以警示天下。
但是,忏悔之下,却为如何偿还这笔债发愁。如今事过境迁,事发的那家超市已经关门停业,钱无处可还。辗转苦思间,忽然想起在微博上曾看到大明星舒淇发布的一条有关西部贫困地区学校求助衣物的信息,便想到,何不把那条领带估价折换成钱,然后给贫困的孩子们买些物品,这不失为一种还债方式。转而又想,目前那里的孩子们更需要的应该是精神上的食粮,何不送去能够育人养正的《弟子规》方面的书,用来教育孩子们将来不要犯我这样的错误,做一名有道德的好人。于是,按名单提供的地址,选了青海玉树县一个乡中心小学。
债还清了,一时心境从没有过的轻松。忽然有一个声音提醒自己:难道你欠下的只有这一笔债吗?是否有必要完全彻底地清理一下自己?
结果,这一想不要仅,竟然吓了自己一跳——在家中还真发现不少不义之财,多是从工作单位拿回家据为已有的。
那台猫眼时钟,就是20年前单位纪念报纸创刊10周年时有关单位赠送的礼品;还有那个价值上千元的玉宝鼎、那个电子“人体秤”等,都是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时剩余下的纪念品,而今却都堂而皇之地姓刘了。虽然自己至今只是一般工作人员,但多年来的工作之便,也时常有接触财物的机会。多亏没有提拔一官半职,不然真不知道自己能贪多少。那些大贪污犯,哪个不是从贪占小便易开始的啊!
想到圣贤一再教诲:凡不是自己劳动所得来的钱财都是凶财,这样的钱财贪占得越多,所招的灾难就会越大。自己这一生所招至的不幸还少吗?现在明白了,都是贪心惹的祸。有道是“一念贪心起,百万障门开”啊!
于是,我将清理出的这些赃物一一物归原主——送回单位,交给领导处理。
从此,我真的可以干干净净做人啦!
〖圣训〗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左丘明(春秋时期人,着《左传》)
【解密】 善恶只在一念间,如果平时不注意约束自己的贪念,一旦境界现前,便很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要想不生恶念,平时就应该常思善念。正如古人言: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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