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张雄畧,初婚之夕,新人痛哭不休。诘之,妇曰:“我幼时,父许字施某,后厌其贫,逼令退婚,重嫁于君耳。”张曰:“事已至此,奈何?”妇曰:“有死而已。”曰:“不可。施某乃我好友,吾当为汝合之,毋轻生也。”遂竟夜别寝。明晨告于父母,遣人驰名施某,借以一室,令谐花烛,所有妆奁悉以归施。使原媒谓其父曰:“女本字施生,今归于施,已成婚矣。”若不许,便当控理,父畏不敢言。是年,张入泮,即连捷,官至宫詹。后施亦中式,生女归张,以孝敬闻。
为友完婚,何等高谊?后来备位宫詹,娶妇孝谨,天意与人心两合。欲占眼前便宜者,何由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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