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某,因讼累,挈妻逃溧阳。舟师悦其妇,谓曰:“我多熟识,与尔同去觅舍。”舟师至山下,打死其人,回船曰:“尔夫已落虎口。”妇泣,舟师曰:“毋苦,我与汝成配。”妇疑,乃曰:“虎岂能尽食?愿见遗肉一脔,当惟命。”舟师领妇假寻,遇一虎搏舟师而去。妇曰:“此真有虎。”哭甚哀。路人诘之,妇以实告。路人云:“我来县前,见打死复活者,控告舟人。”妇诣县门,遇其夫,复完聚。
天道好还,假虎便逢真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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