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经文:助人为非。
助人作恶罚为猪,只为贪金擅改书。
身死百年犹被控,夜台应自悔当初。
注:
大凡人们做好事,不诱导提掖,奖劝勉力必然不尽心尽力。大凡人们做坏事,不是朋友称赞帮忙也不至太过份。一旦有了帮助,那么恶欲就炽烈了。所以法律有造意主使的条款,冥冥之中独独能逃脱吗?
案:
清代康熙年间,有个姓周的人为人老实,开了一间布店。一天,在店里忽然看见四位阴间差役蜂拥而来,将周某上了枷锁拉走。家里人怀疑他中了恶,请医生调理治疗,没有苏醒。
周某的魂魄与差役同来到城隍庙前,有位官吏拿着公文吩咐差役道:“可将这人押到南京都城隍府审讯。”四个差役同周某即刻起程。经过高邮、宝应、扬州,到仪征渡江,刹那间到了省里,去都府交结,等到下了批文,被押解到杭州都城隍府。周某和四差役经过镇江、常州、苏州、嘉兴等地,转瞬间到了杭州,脚如腾云,不太感到困苦。来到都城隍府,看见侍卫森严,周某不知因为什么事被捉拿,彷徨害怕。忽然,一位少年女子指着他骂道:“还我命来!”周某回答说素昧平生,莫非认错了,正在纷争辩解,听到里边打着云板,在吹鼓声中,门打开了,都城隍升堂。众差役将周某与女子带进来,跪在台阶下,都府看了原状,命令取出前案,吏役奉进了一束破烂卷宗。都府看了很久,斥责女子说:“这妇人心狠刁蛮,原是已经了结的案子,为什么又来控告?”原来此案是明代嘉靖二十年的事情,杭州有个地痞刘为麟喜爱邻家姓赵的女子,想谋划娶作小妾,先用银子作诱饵,引诱赵某用此女作为人质。周某前世名叫李廷秀,代写书券,善于洗去和挖补字迹。他得到刘为麟四两银子,将券内“质”字挖去,改写为“卖”字,“银到取赎”字样改为“情愿为妾”字样,赵某的女儿被奸污占有两年,每天受到打骂,自杀死了。一灵不灭,到东岳大帝那儿控告,批发杭州都城隍追查办理,审查出真实情况。刘为麟被处罚一世变猪,二世变犬,三世变牛,因为做牛时不驯服,抵触死了人命,罚进蛆虫道,魂魄消灭,不可追究了。李廷秀不该得四两银子,帮助人做坏事。被处罚变为猪,再世三世做商人,循规谨慎,没有过错。四世时托生成周某,离明代嘉靖已经一百七十多年了,因为当初了结案子没有安排赵氏去处,以致沉埋到今天。新任都府上任,赵氏又进行控告,准予审理。
都府看明白了事情经过,吩咐执掌案卷的官吏说:“立即让赵氏转世轮回,以断绝纠缠。”官吏跪着说:“年岁终了,人口报册,如果被东岳府检查出来,不但前边的官吏都受到严历谴责,而且历任各都府都受到失察处分。只有佛力广大,能使死去的魂魄从莲花上化生,不从地府转世轮回,那么彼此都没有妨碍了。”都府点头称赞。对周某说:“你帮助别人做坏事,虽然已经受到报应。但这位女子很久没有归宿,也是你没了结的事情。应当迅速回去,请僧人超度。”周某叩头表示服从。都府随即派人送回,周某带着赵氏一同行走,赵氏不再咒骂了。周某魂魄到家后苏醒,即从当天广泛延请僧人,诚心念诵佛经达七天七夜,向西烧纸,看见赵氏从火光中作出感谢的样子,冉冉离去了。
附:
苏州某位公子想和一少年寡妇私通,和朋友谋划。朋友暗地出谋划策,某公子很高兴,约定某天前去,这天夜里,他父亲梦见穿红衣服的神明告诉道:“你儿子本是科第中人,因为心术变坏,被削除了功名。朋友某人命运本来贫穷卑贱,又帮助人谋划做坏事,应该一寸一寸割断他的肠子。”父亲惊醒,立刻来到书房,知道某位朋友腹部疼痛已经死了,儿子慢慢发疯,披着头发走在街上,不能救治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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