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的流放犯刘刚,身强力壮,骁勇非常。他不愿忍耐每日耕作的囚徒生活,便伺机潜逃出来。逃至根克忒时,眼看就要出境了。
这时已到夜间,遇到一位老翁。老翁对他说:“你是一个逃犯吧?前面有嘹望哨,恐怕是过不去的。不如暂时藏在我的屋中,等黎明耕田人都出来时,你可混在其中逃脱出去。”
于是刘刚随老翁进入他的屋中。
天快亮时,已经稍微能分辨周围的颜色了,刘刚恍如梦醒,发现自己坐在一个老树洞中。再看老翁,已经不是昨夜的面貌;仔细打量,原来是以前自己亲手杀死把尸体扔到山涧的那个人。他大吃一惊,想起身逃跑,这时巡逻的骑兵已到树前,只好束手就擒。
军屯法规定:犯人私逃,二十日内自己回来的,可以免死。刘刚就擒是二十日将曙的时辰,介于可免可杀中间,军屯官想从宽处理,免他一死。刘刚自己述说了他的遭遇,认为自己早晚不免一死,愿意早日伏法。于是,移送官署外门,处以死刑。
刘刚杀人是在七八年前,长期以来没人发觉,可是游流的冤魂不忘报仇,终于在两万里外索取了他的性命。真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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