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叔仪南公说:有一位王某,平常与曾某交情很好。王某见曾某之妻美丽,就乘曾某被盗贼诬陷之机,暗中买通狱吏,将曾某打死在狱中。
王某正盘算着请媒妁向曾某妻提亲,心中忽然自悔起来,也就终止了前谋。他想作功德化解自己与曾某的冤仇,可是很快又顾虑到佛法是否存在难于确知,于是便把曾某的父母妻子迎接到自己家中,十分周到地奉养起来。这样过了几年,把他的家资耗去了一半。曾某的父母过意不去,想把儿媳送给王某。王某坚决推辞,奉养更加尽心。
又过了几年,曾某的母亲患了重病。王某侍奉汤药,衣不解带,就像孝子—样,曾母临终时说:“长期以来接受厚恩,来生如何报答呢?”
王某一听,急忙向曾母叩头,叩得流血不止,将当年害死曾某隐情全部说了出来,请求她到冥司见到儿子后为他解释冤仇。既然王某已经像孝子一样赡养侍奉了自己,而且又承认了罪过,曾母当即就慷慨地作了许诺。
曾父也很开明,亲手给曾某写了一封书信,放在曾母的袖筒里,嘱咐她说:“如果你死后真的见到我们的儿子,就把这封信交给他。如果他再不释旧恨,我就与他断绝父子关系,将来黄泉之下就不用再见面了。”
后来,曾母去世,王某为曾母操办丧事,在墓地督工时,由于劳倦,和衣睡在了墓圹旁边。他忽然听到耳边有人大声说:“冤仇是已经解除了。不过,你有一个女儿,忘了吗?”王某受惊而醒,也就把女儿嫁给了曾某的儿子。
后来,王某终于善终天年,没有遭遇任何意外的灾祸。面对必不可解的冤仇,选用不能不解的人情去进行感动化解,这真是一个聪明狡黠的人啊!然而,这件事说明一个道理:像这样的杀身之仇都可化解,那就可知没有不可化解的冤仇。这也足可作为悔罪者的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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