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汉于公,东海人,为县狱吏。郡有孝妇,寡居守节,养姑甚谨。姑恐妨其嫁,自缢死。姑女诬告妇迫死其母,妇不能辨。公争之不得。孝妇死,东海旱三年。后太守来,公白其冤。祭孝妇墓,遂雨。凡所平决,民皆允服。公门坏,父老谋治之。公曰,可高大其门,令容驷马车盖〖指显贵者所乘的驾四匹马拉的有高高顶盖的车〗。我治狱多阴德,并无冤枉,子孙必有兴者。后其子定国,果为丞相,封平西侯。孙永侣,为御史大夫。
【译白】东汉于公,东海人,作县里掌管讼案、刑狱的官吏。郡里有一个孝妇,丧偶独居、守节不嫁,侍奉婆婆很是恭敬。婆婆担心妨碍她再嫁,就上吊自杀了。小姑诬告说是她逼死了婆婆,孝妇无法辩白。于公替她伸冤也没有成功。孝妇死后,东海郡干旱了三年。后来太守来到东海,于公替孝妇申白了冤屈。到孝妇的墓上祭祀,很快天就下雨了。于公所判决的案件,老百姓都很认可。他家的大门坏了,郡里父老帮他修理。于公说,可以把大门修建的高大一些,让它能容纳得下驷马车盖。因为我秉公断案,从无冤枉,积累了很多阴德,我的后代子孙必定会有出类拔萃之人。后来于公的儿子于定国,作了丞相,封了平西侯。孙儿永侣,作了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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