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执法无后

shoukangbaojian2023-09-17243

执法无后(功过格)

【原文】明季时高邮州徐某,历官至郡守,清介执法。每差役违限一日,笞(chī)五板。有隶违六日,欲责三十,乞贷不可,竟死杖下。其子幼,闻之,惊悸死。其妻惨痛,亦自经。徐解任归,止一子,甚钟爱。忽病,语其父曰,有人追我。顷之,詈(lì)曰,有何大罪,杀我三口。言讫而死。徐竟无后。  [按]廉官往往不享,大抵因执法者多耳。徐君当日,岂不自夸信赏必罚哉。卒之三人死,而子亦随之矣,哀哉。

【译白】明朝末年,高邮的徐某,做官做到了郡守,为官清廉,执法公正,然而却对下属极为苛刻,凡是下属办事超过期限一天,就要打五大板。有一个差役,办事超过期限六天,徐某要责罚他三十板,他请求宽恕也没有得到允许,后来竟然死在了刑杖之下。他的儿子年幼,听到父亲被打死,也惊吓而死。他的妻子因为丧夫丧子,心中悲痛,也上吊而死。徐某后来离职回家,只有一个儿子,自己特别喜爱。一天儿子忽然生病,对徐某说:“有人向我讨命。”过了一会儿,又突然厉声责骂:“我犯了什么大罪,杀我一家三口?”话刚说完,徐某的儿子就死了。因为这个罪过,徐某最终落了个无后的下场。   [按] 清廉官员的寿命往往不长,大多都是因为执法太多,结怨太深的缘故。徐君做官时,难道不以赏罚严明而荣耀吗?最终让差役一家三口都惨死,而且自己的儿子随之死去,真是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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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今译因果故事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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