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得子(懿行录)
【原文】明广平张绣,家贫无子。置一空坛,积钱十年,而坛始满。有邻人生三子,犯徒,拟卖其妻。绣惧妻去而三子失所也,遂倾所积钱赎之,犹不足,夫人复以一簪凑其数。是夕梦神抱一佳儿送之,遂生子国彦,官刑部尚书。孙我续,我绳,俱官藩臬。 [按]爱人之子,遂自得贵子。然则害人之子者,可知已。
【译白】 明朝广平人张绣,家境贫困没有孩子。在家里放置一个空坛子,把日常节约下来的钱放在坛子里,十年才放满。他的邻居有三个孩子,邻居犯罪被流放,想卖掉自己的妻子。张绣担心失去了母亲,三个孩子会流离失所,随即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赎人,却还不够,他的夫人把自己的簪子也拿出来加在一起才够。张绣当天晚上梦见神人抱着一个聪慧的孩子给他们,后来他们真的生了一个孩子,名叫国彦,官位做到刑部尚书。孙子我续、我绳,都官至布政使、按察使。 [按]爱别人的孩子,自己得到贵子。然而毒害别人孩子的人,后果自己就可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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