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经脱苦(法苑珠林)
【原文】唐龙朔三年,长安刘公信之岳母死。未几,其妻陈氏亦暴亡,见其母在石门内,备受苦楚,哀告其女曰,速为吾写法华经一部,庶可免罪。言讫,石门闭。陈氏随苏,向夫具说,夫因请其妹夫赵师子写经。赵以现成写好法华经一部,付刘装潢,盖此经本范姓者出钱所写,而刘实未知也。未几,陈氏复梦其母索经,女言已写,母泣曰,吾正为此经,转受其苦。此经乃范氏所修之福,何得攘之以为功。觉而询之,范氏果曾出钱二百。于是别写一部,以用供养云。
[按]扬州有严恭者,于陈朝大建初,写法华经流通。时有宫亭湖庙神,托梦于商,尽将庙中之财,送之严处,作写经用。又一日,严入市买纸,尚少三千文。忽见市中一人,持三千文来付之曰,助君买纸。言讫不见。隋末,盗贼至江都,相戒勿犯严法华里,多所全活。唐末,其家犹写经不已。然则经文之当印造,神亦知之矣。
【译白】唐朝龙朔三年,长安刘公信的岳母死了。没有多久,他的妻子陈氏也突然暴亡。陈氏在阴间看见母亲在石门内备受痛苦,哀求她说:“快替我写一部《法华经》,我就可以免罪了。”说完,石门就关闭了。陈氏也随即苏醒,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刘公信就请他的妹夫赵师子写经。赵用已经写好的一部《法华经》送给刘公信,要刘公信自己去装潢。但这本经本来是一个姓范的人出钱写的,刘公信当时并不知道这回事。没过多久,陈氏就又梦见她的母亲向她要经,女儿说已经写好,母亲哭着说:“我正因为这本经的缘故,又转增了痛苦,这本经是一个姓范的人所修的福,我怎么能夺来作为自己的福呢!”陈氏醒来后就去查问这件事,果然是范氏曾经出二百钱所写。于是就另外写了一部《法华经》以作供养。
[按]陈朝大建初年,扬州有一位叫作严恭的人,写《法华经》流通。当时宫亭湖庙神,托梦给商人,将庙中所有的资财都送到严恭那里用作写经费用。有一天,严恭到街上买纸,还少三千文,忽然看见街上有一个人拿着三千文来代付,说:“我帮您买纸。”说完就不见了。隋朝末年,盗贼到江都,互相告诫不要侵犯写《法华经》的那个地方,因此保全了很多人。到唐朝末年,严家后人还在不停地写经。由此看来,应当印造经文的道理,连神明也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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