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欺穷困(感应篇注证)
【原文】麻城县一缙绅,积赀千金,将赎二十年前所卖之产。子方十二岁,知之,问父得吾之产者共几家。父曰,约二十余家。又问彼家得业后,所费几何。父复以中席杂费告之。子乃徐言曰,如是赎来,彼家吃亏甚矣。纵使赎归,必伤阴德。且吾有银,何患无田,必欲争取二十余家养命之产也。况小家之置产也难,吾家之得田也易。纵使彼家,即以原银置田,亩数只存一半。矧银钱到手,易于花费乎。父默然良久,乃云,吾儿所言甚是有理,但墓旁之田一十八亩,定当取赎,以供祭扫,余则不必矣。子曰,审如是,当以时价平买,不必向之言取赎。父亦从之。由是乡人感激,常在猛将小祠中祷祝。后其子十八岁,即联捷,以部司擢严州守。一日骑马过桥,马跃渡河,忽见空中猛将手扶,端坐桥旁,方悟向来乡人祷祝所感。后享年至八旬有余。 [按]按契赎田,其理甚正,似亦无损于人。乃以如此弱龄,而能推见至隐乃尔,宜其神人交敬,福寿兼隆也。
【译白】麻城县一个官员,积累了千金资产,准备赎回二十年前所卖的田产。他的儿子才十二岁,知道后,就问父亲得到我家田产的人共有几家。父亲说大约二十多家。他又问卖出田产后,得了多少钱。父亲把其他额外的数目告诉了儿子,儿子听后对父亲说,如此赎回田产,别人就吃大亏了。纵使赎回田产,也必定会损伤阴德。我家有银钱,还担心没有田吗?何必要争回那二十多家的养命田呢。一般百姓得到一点家业很艰难,我家要买田却很容易。即使他们用我们赎回的钱去买田,就要减少一半亩数了。何况银钱到手,花费就快啊。父亲沉默很久,说,我儿说的很有道理,但墓旁的一十八亩田,必须赎回,方便祭扫,其他的就没有必要了。儿子说要这样做的话,就应当以现在的价格买回,不要向人家说要赎回。父亲依从了他的话。因此乡人很感激,常常在猛将小祠中祈祷他们得福。后来儿子长到十八岁,考试连连得中,以部司提升为严州守。有一天骑马过桥,马跳起渡河时,忽然空中有人突然将他扶住,然后他就端坐在了桥旁,这才领悟到这是乡人祈祷的感应。后来他活了八十多岁。 [按]按照契约赎回田产,道理很正,似乎也不损伤人,竟没有想到一个孩子,小小年纪就会替别人着想,看出其中隐微之处,这样的人怎么不让神人敬重呢。增福增寿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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