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善不倦(懿行录)
【原文】明张振之,字仲起,太仓蔡泾人。尝守吉安。有吉安丞张大猷,晚年妾生一子,甫三岁,大猷与妾相继病故,子遂流落民家。公知之,为置媵保以归张。长邑令沈某,一室相继而亡,公治棺而归之。仅存孤孙,托有司护持。天台令死于官,不能归里,其家流寓杭州,一孙女甫髫,落奸人手,为妓家女。公闻流涕,为之赎归,俾择良配。如是捐赀济人者不一。子际阳,为一时名流,子孙特盛。 [按]赈济困乏,俾得还乡,是成其美于生前。绵人之嗣续,拔人于患难,是成其美于身后。
【译白】明朝张振之,字仲起,是太仓蔡泾人,曾经在吉安做官。辅佐张振之的官吏张大猷到晚年时,妾生一子,孩子才满三岁,大猷就与妾相继病故,孩子流落到了百姓家中。张公知道后,替孩子安置保姆,又把孩子归还到张家。长邑令沈某,一家相继而亡,张振之就出钱把他们埋葬了,又把沈某仅存的一个孙子托于官府护持。天台令死在了任上,尸骨不能归故土,家属流浪杭州,一个孙女很小年纪就落在坏人手里,作了妓女。公听说后流下眼泪,替她赎回,选择了善良人家,把她嫁出去了。这样捐钱救人的事不能一一列举。儿子际阳,成为一时名流,子孙特别兴盛。 [按]救济贫困,使人能够回乡,是在生前成全别人的好事。延续人的后嗣,使人走出患难,是在别人死后成全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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