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回生(出感应篇广疏)
【原文】吴郡司理某暴卒,一宿而醒,急呼家人请太守及僚属至,叩首曰,吾至阴司,乞命甚哀,初犹不许,既而曰,汝能劝千人不食牛乎。限以三日。今幸再生,非诸君为我遍劝百姓,不可得也。众佯许。越三日,复死。郡守大惊,召僚属共持此戒,复立簿于通衢,令百姓皆书名,得数千,焚之。少顷,司理复生。曰,被使摄去,主者方怒责,忽黄衣人持簿至,云是戒食牛肉姓名。主者启视,大喜曰,不但再生,且延寿六纪。太守与众,俱受福无量。司理后至百岁。 [按]迩来官长,亦有能禁宰牛者,第不得其方,所以禁榜虽悬城市,牛羹遍列通衢也。屠牛为业,本欲得利,利无所得,自当息刃。宜著衙役,更番纠察,有缉得牛肉者,即罚卖主出银以赏之。务使缉获屠家之利,倍于私受屠家之利,则衙役皆乐为官长效用,无所容其欺罔。不然,受屠人之重贿,互为掩饰,官长何从知之,何从见之乎。
【译白】吴郡某个做司理官的人暴死后,过了一个晚上又苏醒过来,急忙叫家人赶快去请太守及同僚过来。太守一到,司理马上向他跪下说,我到阴间衙门,可怜兮兮地乞求饶命,开始阎王不答应,后来说,给你三天的期限,你能够劝千人不吃牛肉吗?因此,今天侥幸再生,如果各位不为我广劝百姓,我肯定做不到阎王的要求,那我就再也没有活命的机会了。大家假装答应,过了三天,司理真的又死了。太守大惊,赶紧召集部属,要求大家共同守不吃牛肉这条戒,又在交通要道设置签名簿,要求百姓共同签名戒食牛肉,签名者很快就达到了几千人。然后再把签名簿,烧给了阴司。很快,司理再次复活,说,我被鬼抓去,阎王发怒,正要责罚,忽然一个黄衣人拿着签名簿到了,说是戒食牛肉人的姓名,阎王打开一看,非常高兴地说,不但你可以再生,而且延寿七十二岁,太守与其他签名的百姓,都会享福无量。后来,司理活到一百岁才寿终。 [按]近来有一些长官,也在辖区禁止杀牛,但方法措施不得力,所以,禁令虽赫然张贴在城市中,但牛肉依旧满街都是。屠牛为业,本想谋利,无利可图,自然就会放下屠刀。应当多派衙役,轮番纠察。一旦捉到牛肉赃证,就当即罚卖主出钱赏赐衙役。确保衙役抓获屠牛者所得到的奖赏,成倍高于屠户私下贿赂之钱,那么衙役都会乐于为官长期效力,不会受到屠户的欺骗。否则,他们接受了屠户的重贿,相互掩饰,做长官的又怎能得知呢?又怎能发现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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