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公述冥(出观感录)
【原文】溧水汤聘,顺治甲午乡试,出闱疾作,至十月六日夜半,举体僵冷,一生行事,俱现目前。忆童子时,戏藏一鸡于沟中,为黄鼠所伤。又杀蝙蝠一窠〖窠(kē),鸟兽的窝巢〗。又一仆善睡,燃油纸伤其手。须臾见蝙蝠等皆来索命,心甚怖之。其余善事,亦丝毫必记。忽思心经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语,觉心渐安隐,见观音大士,杨枝一洒,遂苏。至辛丑,成进士。[按]公之藏鸡,杀蝠,特儿童时事耳,然方至冥间,皆来索命,则杀业之不恕于幼也明矣。况儿童所害,岂止一鸡一蝠乎。爱子弟者,急宜思患而预防之。
【译白】溧水人汤聘,顺治甲午年乡试,走出考场后突发疾病。到十月六日半夜时分,全身僵冷,这时,一生所做的事都浮现在他眼前。想起他还是儿童时,曾把一只鸡藏在沟中戏耍,结果鸡被黄鼠狼咬死了。又杀死了一窝蝙蝠。家中有一个仆人贪睡,他还点燃油纸烧伤了仆人的手。一会儿,他又看见了蝙蝠等冤家,都来讨命,心里很恐怖。其它做过的善事,他也一丝一毫都记得清清楚楚。忽然间,他想到了《心经》中“无挂碍故无有恐怖”的话语,这才感觉心情渐渐安稳。接着,他看见观世音菩萨手拿杨枝向他一洒,就苏醒过来了。到辛丑年,汤考中了进士。[按]汤公藏鸡杀蝙蝠,只是儿童时的事,但刚到阴间就都来讨命。由此可知,孩童时造的杀业也不可饶恕。况且儿童所伤害的,难道就仅仅一鸡一蝠吗?疼爱子女者,想到后患无穷,应赶紧警觉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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