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儿。雷震儿活。天赐黄金。官不得夺。
【原文】
汉郭巨、字文举。家贫。子尚幼。母减食与之。巨因贫难供母。子又分甘。乃乘子出。
进食。一日、子溺毙。妻惶泣。巨曰。毋惊母。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盍埋之。妻不敢违。遂掘坑三尺。雷震子苏。见黄金一釜。上有字云云。
姜履曰。埋儿事。诸儒皆非之。得林县人所传。始知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之言。割慈忍爱、曲体母心者至矣。所以惊天地。泣鬼神。一釜黄金。得自凄怆之顷。而雷苏其子。
破涕为笑。孰谓皇天无眼耶。
【白话解释】
汉朝的时候。有个姓郭名巨的人。表字文举。家里穷苦得很。他有个儿子还很幼小。
郭巨的母亲常常把自己吃的东西。分给孙儿吃。郭巨因为家里穷得不能够奉养母亲。现在儿子又要分母亲的食物。如何是好呢。于是总等着儿子走出的时候。再到母亲里去进食物。
有一天。儿子跌在水里死了。郭巨的妻子惊慌得了不得。哭着。郭巨说。你不要惊动了母亲。儿子可以再有的。母亲是不可以再得的。何不把儿子埋葬了。郭巨的妻子不敢违背他丈夫的话。就在地上掘坑。掘到三尺多深。忽然一个霹雳。把儿子震活了。并且地里有一釜的黄金。上面有字写着。说是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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