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容执昱。贷债令偿。不奉诏旨。抑制豪强。
【原文】
唐许孟容、为京兆尹时。神策军吏李昱贷富人钱。不偿。容收昱械系。立期使偿。上遣中使宣旨。送昱回本军。容曰。臣不奉诏。臣为陛下尹畿。非抑制豪强。何以肃清辇下。钱未偿。李昱不可得。上嘉许之。京城震栗。
许止净谓富人重利盘剥。固为害。而贷者抗债不偿。尤为害。故袒护富民。自非良吏。若矫枉过正。袒护贫民。佃田抗租。欠钱赖债。致信用丧失。风俗败坏。更进一步。即为攘夺。此孟容所以抑制豪强也。
【白话解释】
唐朝时候。有个姓许名叫孟容的人。在京兆做县官的时候。有一个做神策军官的。姓李名叫昱。借了富人家的钱。不肯偿还于他。许孟容就把李昱捕了去。并且上了锁。把他关了起来。限了一个期限。教他如数偿还。皇上差了太监。传着圣旨。叫把李昱送回本军里去。许孟容说道。这是我却不能够奉诏的。我在皇上京师里的近地做官。假使不是把豪强的人抑制了下去。怎么可以肃清京师里的地方呢。所欠的钱、没有偿还清楚以前。李昱是不可以放出去的。皇上也就应许了。并且很称赞他。这一件事情、传遍了京师里。京师里的人。都觉得很有怕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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