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包拯。出知端州。制贡足数。一砚不留。
【原文】
宋包拯、知端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方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平生无私蓄。尝遗戒子孙曰。吾后人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不得入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
按公性峭重刚毅。为政务敦厚。虽嫉恶如仇。而未尝不推以忠恕。服用喜俭朴。虽贵如布衣。贵戚宦官。为之敛手。童稚妇女。亦知其名。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以其笑比黄河清云。
【白话解释】
宋朝时候。有一个著名的清官。姓包。单名一个拯字。在端州地方做知州官。端州地方。向来出产一种做砚子用的石头。从前在那地方做官的人。都借着进贡皇上的名目。总要多取几十倍。拿去送给朝廷里有势力的人。包拯却叫做砚子的人。只要做到贡献的砚子足数了、就停止工作。等到自己任期满了。去任的时候。不拿一块砚石回去。他平生没有私下的积蓄。曾经警诫子孙们说。我的后代做官的。有犯了贪赃的人。这个人就不准回到自己家里来。死的时候。也不准葬在大坟里。倘若不照着我的志向做。就不是我的子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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