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杨秀贞。劝勿溺女。救妹添弟。梦祖告语。
【原文】
明杨秀贞之母。生三女。无子。又生女。愤极。溺之。秀贞年十三。急抱起跪禀曰。母望子而杀女。愈不得子。如虑赔嫁。则以嫁儿者嫁此妹、可也。祖母骂、其不知世事。秀贞又跪禀曰。祖母朝朝念佛。今见死不救。念佛何用。祖母亦感悟。遂留养。越二年。果生一子。
按秀贞之母生子时。其父梦其祖告之曰。第四女若不留养。则此儿断不能生云云。是知秀贞跪禀之言。皆由一片肫诚。油然天性。故得以延杨氏之脉。孝之所感大矣哉。
【白话解释】
明朝杨秀贞的母亲。连生了三个女儿。没有儿子。第四次又生了一个女儿。恨极了。就把新生的女儿。投在水里。这时候、杨秀贞的年纪。刚才十三岁。就急急忙忙把他抱了起来。跪着母亲面前说道。母亲想生儿子。竟弄杀女儿。那是越加不能够生得儿子了。假如母亲因为忧愁着赔嫁费钱。那末就把将来嫁我的。嫁了这个妹妹就好了。杨秀贞的祖母听了。就骂他不懂世务。杨秀贞又跪着禀告祖母说。祖母天天念着阿弥陀佛。现在见死不救。那末念的佛又有什么用处呢。祖母也就被他感动觉悟了。于是才留养第四个女儿。过了两年。杨秀贞的母亲。果然生了一个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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