婧恐父死。有害明君。趋告晏子。得以上闻。
【原文】
周齐景公有爱槐。使衍守之。令曰。犯槐者刑。伤槐者死。衍醉而伤槐。公怒。将杀之。女婧造晏子请曰。妾父犯令。固当死。第明君治国。不以物害人。今君以槐杀妾父。妾恐伤执政者之法。害明君之义。邻国将谓君爱树而贱人也。晏子惕然。乃请于景公而免之。
齐侯使衍守槐。令以伤槐者死。孰料伤槐者。即为守令之衍乎。知法犯法。势难挽救。吕坤曰。势之尊。惟理能屈之。是故君子贵理直。女婧之言。岂独能救父死。君相能用其言也。齐国其大治乎。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齐国的景公。他有一株很爱惜的槐树。差一个名叫衍的去看管。当时就发下命令说。倘有侵犯槐树的。就处以相当的刑罚。再有伤害槐树的。就要加以死刑。不料后来衍因为酒醉了。伤害了槐树。齐景公生了气。就要把衍杀死。衍的女儿名叫婧的。知道了这件事。就到相国晏平仲那里去请示。说、我的父亲。触犯了王的命令。虽然罪当正法。不过我晓得贤明的君王。他治理一个国家。是弗因为小小的物事。害及人的性命。现在君王为了槐树。杀我的父亲。恐怕有伤着执政的法令。有害那贤明君王的道德罢。邻国的人们。必定说君王是看重槐树。反而看轻了人民的性命哩。晏平仲听了这一番话很敬惧。就去请求齐景公。免了他父亲的死刑。
本文链接:https://www.skbj.cn/deyukeben/4830.html 转载需授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