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姜戒衎。神不可诬。子有三罪。奈何告无。
【原文】
周卫定公之夫人定姜。生子早死。定公卒。立敬姒之子衎。是为献公。暴虐而慢侮定姜。卒见逐。献公出亡至境。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于庙。定姜曰。不可。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子有三罪。奈何告无。告亡而已。无告无罪。
舍大臣而与小臣谋。蔑视冢卿师保。侮慢先君夫人。此定姜所谓三罪也。有罪而告无。是不信也。不信于人且不可。而况神乎。刘向称定姜聪明远识。能以辞教。卫之所以不亡也。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有个卫国里的定公。他的夫人名称。就叫做定姜。生了一个儿子。早已死了。后来卫定公死了以后。就立敬姒的儿子名叫衎的。那就叫做卫献公。卫献公的性情。非常暴虐。并且时常慢侮他的嫡母定姜。所以给人家驱逐了。卫献公出走、到了边境上。就差了一个司祝官到卫国里去说献公已经出亡了。并且再向宗庙里去告着没有罪。定姜就说。这是不可以的。假使没有神的。那么何必去告。倘若是有神的。那是不可以欺骗的。你已经有了三种罪名。怎么可以说没有罪呢。只叫他到卫国里去。说着你出亡就是了。不可以到宗庙里去说着你没有罪的。
本文链接:https://www.skbj.cn/deyukeben/4853.html 转载需授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