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母诺夫。善视前子。愿杀己儿。以代其死。
【原文】
周齐宣王时。有斗死于道者。兄弟二人立其傍。吏讯之。各争为己杀。期年不决。王使相问其母。母曰。当坐少者。问何谓。母曰。少者、妾所生也。长者、前妻所生。其父将死。嘱曰、善视之。妾曰诺。今背言忘信。是欺死也。因泣下沾襟。相以告王。王皆赦之。号其母曰义母。
吕坤谓继母视前子。仇仇也。彼其先吾子之年。共吾子之业。又虑为吾子他日害。虽前子孝养恭诚。未必肯谅其心。而恒不乐其有。况肯救其死。又以己子代之死乎。若义母者。千载下尚能使人挥泪。
【白话解释】
周朝齐国宣王的时候。路上有一个给人家打死的人。他旁边有兄弟两个人立着。官就把他们兄弟俩捉住。问他们是那一个杀的。哥哥说、人是我杀的。弟弟说、人是我杀的。过了一年。这桩案件还不能够判决。齐宣王就差丞相去问他们的母亲。他们的母亲说。应当把年龄小的去抵罪。那丞相就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的母亲说。年龄小的、是我自己所生的。年龄大的是前妻所生的。他的父亲临死的时候。嘱咐我好好的看护他。当时我就答应下来。现在假使叫年龄大的去抵罪。岂不是不能够守信吗。那是欺骗我的丈夫了。说完了这几句话。就哭得眼泪直流。把衣服也弄湿了。丞相看了这样情形。回去告诉齐宣王。宣王就把他们两兄弟统统免了罪。并且称他们的母亲为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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