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侯妻。未嫁夫瞽。谨守盟言。不背亡父。
【原文】
明李康侯聘妻王氏。饶州人。父以字康侯。及父殁。康侯亦目瞽。王氏诸父有异议。女曰。先父早许李氏。盟言在耳。岂忍背信。且既盟而瞽。弃瞽不义。背父不孝。诸父嘉其志。从之。王氏归李后。勤执妇道。内外无间。乡里称焉。
女子在家从父。父已亡矣。康侯亦瞽矣。诸父又有异议矣。然父身虽亡。父言犹存。背盟不信且不孝。而人每以为难者。由其信德不及王女耳。录之以为从父之训。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个李康侯。聘定了一个妻子王氏。是饶州地方的人。王氏的父亲在世时候。把女儿许给李康侯的。后来王氏的父亲亡故了。李康侯的眼睛也瞎了。王氏的几位伯父叔父们。都有异议。要想把他改嫁。王家女儿说。我去世的父亲、早已把我许配李家。两方面的盟言。还存在耳朵里。难道很忍心去违背这个信用吗。况且又是定婚以后才瞎的。抛弃了瞎的。这是不义。违反先父的主张。这是不孝。几位伯父叔父听到这些话。非常佩服他的志气。也就听了他。王氏嫁到李家以后。十分勤俭。严守做妇人的道理。里里外外。寻不出他的漏洞。乡村里的人都称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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