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申女拒婚

shoukangbaojian2022-04-30324

召南申女。寄慨穿墉。夫礼未备。虽讼不从。

【原文】

殷申人女。许嫁于酆。夫家礼不备。欲强娶之。女以夫妇为人伦之始。不可不正。今夫家轻礼违制。拒不往。夫家讼之于官。致之于狱。女终以非礼相配。死不听命。作行露之诗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又曰。虽速我讼。亦不汝从。

申女当殷之末世。以礼自守。夫家礼不备。誓死不从。刘向称其得妇道之宜。传而法之。以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夫轻合者必轻离。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世之侈谈自由。苟合成婚者。盍鉴诸。

【白话解释】

殷朝申国人的女儿。是许给酆地方的人做妻子。但是夫家没有备了礼。就硬要来娶他去。申国人的女儿。以为夫妇是人伦的开端。所以当那举行结婚的时候。不可不正正当当的做。现在夫家这样的草率做事。是看轻了礼节。违背了法制。因此就拒绝夫家。不肯嫁去。夫家就去告到当官。把他关在牢狱里。可是申国人的女儿、终究因为不合了礼法去结婚。就是死也不从的。就做了一章行露的诗。诗里说。你虽然召我到了牢狱里。但是和那宜室宜家的礼法不足。我终究不从你呵。诗里又说。你虽然召我来和我诉讼。我也终究不肯抛弃了礼法。从你这个强暴的男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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