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有共姜。夫亡守义。母欲嫁之。柏舟矢志。
【原文】
周卫世子共伯妻姜氏。齐国女也。共伯早卒。姜氏守义不嫁。父母欲夺之。姜氏誓死不从。赋柏舟之诗曰。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他。母也天只。不谅人只。父母见诗乃止。及卒。卫人谥曰共姜。
妻者、齐也。礼记云。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是夫妻之义也。吕坤曰。从一。妻道也。守志不更夫。中道也。自杀以殉。则贤者之过耳。故特表共姜以为嫠妇之法。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卫国里世子共伯的妻子姜氏。是齐国里的女儿。共伯死得很早。姜氏守着义、不再嫁人。姜氏的爷娘。要把他重新嫁给人家。姜氏情愿死也不肯再嫁。他就做了一章柏舟的诗。诗里说。驾了一只柏树做的船。在那河里行驶。这是和妇人家在丈夫家里一样的。你看他垂了两绺头发、齐着眉毛的人。真个是我的丈夫呵。我守着节、就是到死也没有另外心思的呵。可是母亲和我的父亲呀。还是不相信我的守义。可是怎么办呢。姜氏的爷娘。看到了这一首诗。也就不再去强迫他嫁人了。等到姜氏死了以后。卫国里的人。就追谥他叫做共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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