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费氏刺罗

shoukangbaojian2022-04-30370

宫人费氏。假称天潢。刺杀罗贼。自刎而亡。

【原文】

明宫人费氏。年十六。李自成破京。氏投眢井。贼钩出。见其美。争夺之。氏绐曰。我长公主也。贼不敢逼。拥见自成。自成查询非主。以配部校罗某。氏曰。我实天潢。义难苟合。宜择吉成礼。罗喜。置酒极欢。氏怀利刃。俟罗醉。断其喉。乃曰。我一女子。杀一贼帅。足矣。遂自刎。

费氏投井被获。则诡称公主。及见部校。则又改充天潢。怀刃刺罗。从容不迫。智勇义烈。兼而有之。惜乎拥见自成时。为中官道破。否则被杀者当不仅罗贼一人也。

【白话解释】

明朝末年。有个宫娥费氏。年纪十六岁了。流贼李自成攻破了北京。费氏就自己投在废井里面。流贼们把他钩了出来。看他生得美貌。就都要夺他。费氏就骗着他们说。我是长公主呵。流贼听了就不敢强迫他。把他一蜂拥的拥去见李自成。李自成查问了一番以后。晓得他不是真的长公主。就把他配给贼里的头目、姓罗的。费氏又骗姓罗的说。我实在是皇帝的近支。义理上不能够苟且结合的。应当拣一个好日子。然后成婚礼。姓罗的听了很高兴。就办了酒。吃得很喜欢。费氏身上怀了一把很快的刀。等到姓罗的吃酒醉了。就把姓罗的喉咙割断。他就说道。我是一个柔弱的女子。能够杀死一个贼兵的元帅。那我心里已经很满足了。于是又把自己杀死。

【绪余】

义者。所以处事也。凡人作事。须处处合乎天理。顺乎人情。五伦之中。无时无地。不能离一义字。兹姑不论。第就女子之义言之。闺贞自守。克尽女道。父母弟昆。力为维护。是谓义女。出嫁相夫。孝事舅姑。和睦妯娌。感化乡邻。是谓义妇。或居侧室。安分守己。敬事大妇。不夺专房。是谓义妾。夫亡守节。抚孤教子。不肥私家。克保夫产。是谓义母。既字夫故。守贞母室。或为抚继。从一而终。是谓义姑。他如义婢乳保等。尤足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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