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秋胡妇。出外采桑。耻夫淫泆。投河而亡。
【原文】
周鲁秋胡、娶妇五日。去而宦于陈。五年乃归。见采桑妇。悦之。下车。诱以金。妇不顾。秋胡至家。奉金遗母。唤妇至。卽向采桑者。惭甚。妇曰。悦妇予金。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泆。是污行也。污行不义。孝义并亡。妾耻见之。遂出。投河死。
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秋胡之妻。一采桑妇人耳。前后之言。何等正大。乃耻夫无义。投河以死。千古传为奇闻。而胡之不孝不义。至今犹为人唾骂焉。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鲁国里有一个人。名叫秋胡。娶了妻子纔五天工夫。就到陈国里做官去了。过了五个年头纔回来。在路上看见一个采桑的妇人。心里很欢喜。就下了车。拿了金子去引诱。可是那采桑的妇人。不去理他。秋胡到了家里。捧了金子献给他的母亲。又叫他的妻子到来。那里晓得就是以前在路上采桑的妇人。秋胡觉得很惭愧。他的妻子说。因为欢喜女子。给他金子。这是忘记自己的母亲了。忘记了母亲。就是不孝。好着女色。动了淫心。这是污秽自己的品行了。污秽了品行。就是不义。你孝义两件都没有了。我实在羞来见你。说完话、就出去投河死了。
本文链接:https://www.skbj.cn/deyukeben/4949.html 转载需授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