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岐决狱。冬节纵囚。如期而返。恩信千秋。
【原文】
梁傅岐为始新令。有因斗相殴而死者。诉于郡。郡录其仇人。拷掠备至。终不任咎。乃移于县。岐命脱械。和颜问之。即首服。法当偿命。会冬节至。岐放令还家。狱曹掾固争曰。古者有之。今不可行。岐曰。彼若负信。县令当坐。竟如期而返。郡守深为叹异。遂以状闻。
晋有曹摅。南宋有王志。南齐有何胤。宋有徐光实。皆有约囚归去。如期而还之事。夫惟有恩信于民。民自不忍欺也。至傅岐、则去任之日。县民无老少。皆出境拜送。号哭闻数十里。其感人尤深矣。
【白话解释】
梁朝傅岐在始新地方做了县官。有一件人命案子。原因是两个人相打犯了人命的。在府里打官司。府里把凶手捉到了。用尽了重刑去拷打。终于不肯招供。府里没有法子。就把这件案子移到县里去审问。傅岐就叫把凶手的脚缭手拷都解除了。很和气地询问他。凶手就马上承认了杀人的事实。照法律讲。这个凶手是要抵命的。恰巧冬至节到了。傅岐就放凶手暂时回家去过节。监狱官一定不肯。说、放犯人暂时回家这种事。从前古时候是有的。可是现在的人心浮薄。是不可行的了。傅岐说。这是不妨的事。假使他失了信用。不回到监牢来。那末把我做县官的办罪就好了。果然凶手到了约定的日期。就回到牢狱里。当时的太守很佩服他的用道德服人。于是就把这回事奏到朝廷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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