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二女。父嗟无子。终养代耕。承欢菽水
【原文】
明刘氏二孝女。汝阳人。父玉生七女。无子。家贫力田。尝至垅上叹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辍也。其第四第六女闻之。恻然。遂立誓不嫁。着短衣。代父耕作。以菽水承欢。及父母相继卒。无力营葬。二女即屋为邱。日定省焉。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诣其舍。请见。时二女年皆六十余矣。
生女不生男一语。淳于意叹之。而缇萦上书。刘玉叹之。而二女代耕。谁谓生女无益哉。亦视己身德行何如耳。至于晨昏定省。始终无间。已可云孝。乃即屋为邱。六十余年来。定省未缺。其孝为何如乎。
【白话解释】
明朝汝阳地方刘氏一家。有两位孝女。她们的父亲名叫刘玉。生了七个女儿。可是没有儿子。家境很贫苦。每日种着田。有一次、站在田里高的土堆上面。自己叹息着说。我只生了女不生男子。使我老是这样扶着犁头。没有休息的时候了。可是被他的第四和第六的两个女儿听得了。很可怜着年老的父亲。两个人立了愿。终身不嫁。也着起了短衣。天天到田里代父亲去耕种。以博年老父亲的欢心。等到父母先后死了以后。没有能力去安葬。他们就把住屋改做了坟。并且天天早晚照生前一样的问安。隆庆四年的时候。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亲自到了他们的家里去见他们。这时候两位孝女。都已六十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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