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氏爱子。亲继同情。从姑之女。嫁如所生。
【原文】
宋临江军判官王益继妻吴氏。抚州金溪人。好学强记。而恂恂自下。于事未尝有所专。益生七子。伯与仲。元配徐出也。爱之甚于己子。二子卒。遇其嫠妇异诸妇。处内外亲戚甚恩。有才讪。置之。未或藏怒也。自奉养。未尝择衣食。而人以穷困来归者。分衣食周之。嫁三从姑女如己女。待前子之母族如己族。乡党称焉。
王吴氏之厚于前妻子。拟之孟阳氏、李穆姜、文季姜。有过之无不及。且遇前子之嫠妇异诸妇。待前子之母族如己族。甚且嫁三从姑之女如己女。其善处于嫡继姑嫂之间。殊令人心服焉。
【白话解释】
宋朝时候。临江地方判官王益的后妻吴氏。是抚州金溪地方人。喜欢读书。并且记忆力很好。待人非常谦虚。非常诚信。做事也一些儿不自专的。王益一共有七个儿子。最大的和第二的两个儿子。是前妻徐氏生的。吴氏对待他们。比对待自己所生的。还要爱惜。后来前妻的两个儿子死了。他看待寡媳妇。也比待自己的媳妇加倍的体谅。对待内外的亲戚。也很有恩惠。听到人家谤毁他的时候。也不和人家计较。也不怀恨人家。自己平日的衣食。也很随随便便。并不选精择肥。有穷苦的人。来到他家里求依靠的。肯分了穿的吃的。很慷慨地去周济他们。后来他替三个从堂的侄女出嫁。像嫁着自己的女儿一样的待遇他。对待前妻的娘家。也像对自己娘家一样的亲昵。那个地方的人。都很称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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