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氏二女。被掠相偕。义不受辱。接踵投崖。
【原文】
唐奉天窦氏二女。长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少有志操。皆美姿容。永泰中。群盗数千人。剽掠其村。二女匿岩穴间。盗曳出之。驱迫以前。临壑谷。深数百尺。其姊曰。吾宁就死。义不受辱。即投崖而死。盗方惊骇。其妹继之。折足破面流血。群盗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义烈。奏于朝。诏旌表门闾。永免其家丁役。
吕坤谓奉天二窦。烨烨载籍间。古今称义烈矣。而考史志诸书。如福州二石。南丰二乐。龙泉二汤。浙江二张。萧县二郑。皆遇盗不辱。节义成双。嗟夫。乱离妇女。诚可悲矣。尧舜在上。宁有是哉。
【白话解释】
唐朝奉天地方。窦家有两个女儿。大的年纪十九岁了。小的十六岁了。两个人幼小就有一种高尚的操守。并且相貌都生得很美丽。在永泰年间。有好几千个强盗。到了他们住着的乡村里打劫。两个女儿都躲在山洞里。可是给强盗们搜着了。把他们拉了出来。赶着他们向前走。到了一个很深的山谷里。差不多有几百尺的深。大的女儿就说道。我宁可死。无论如何是不受他们的污辱的。说完话。就跳到那个深谷里死了。一班强盗正在惊异的时候。他的妹妹也继续着跳了下去。虽然没有死。可是跌断了脚。跌破了面孔。流着很多的血。强盗们舍了他去了。这时候、在京兆做官的人。双姓第五名琦的。见了他们姊妹两个人。这样的义烈。非常佩服。就把这件事、奏上到皇帝那儿。后来皇帝下诏。叫把这种义烈的行为。在他们的门口旌表了。并且又免去了他家里人的丁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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